鍋爐在運行工程中,負荷的控制是相當關鍵的,既不能超負荷運行,但也不能超低負荷運行,都會對鍋爐造成一系列負面影響。不同類型的鍋爐其額定負荷范圍也是不同有區別的,但是超低負荷運行對它們造成的危害性都是類似的。
一般情況下,燃煤鍋爐的正常負荷變化范圍是額定負荷的70%~100%,燃氣燃油鍋爐是額定負荷的60%~100%,這要在低于這個范圍的狀態下運行就被視為超低負荷運行。
這種情況會是鍋爐燃燒不穩,床溫容易發生波動且不易調節,甚至可能會出現熄火的現象,影響生產的正常進行。當鍋爐長期超低負荷運行的話,會出給煤量和返灰量投入不均衡,造成換熱管道受熱不均,大大影響了鍋爐內部管道的使用壽命。
超低負荷運行還會引起鍋爐的排煙溫度下降,從而增加了尾部換熱管道的腐蝕發生的幾率。同時爐膛溫度也會因此降低,導致不完全燃燒以及生產效率降低的問題。
以燃氣鍋爐來說,它本來就是采用的自然水循環方式,當它超低負荷運行的時候,因鍋爐投入燃料量少,水循環流速會相應降低,水循環可靠性下降。
更關鍵的是超低負荷運行的鍋爐無法保證蒸汽的品質,因為這種狀況下鍋爐出口汽溫也隨著下降,難以維持額定的汽溫,蒸汽品質就會逐漸變差,無法滿足應用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