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構簡介:
LSS型燃氣鍋爐為立式快裝內燃彎水管鍋爐。燃料由外界氣源進入燃燒器通過自動調節、自動點火功能產生高溫火焰,由爐膽頂部進入爐膽內的密排水管內側,在爐膽下部向折180°進入爐膽與密排水管的夾層間,然后由爐膽下部煙道口折180°進入筒體與包裝層之間的肋片層,煙氣在肋片間傳熱后由上部煙道口離開鍋爐到囪排入大氣。鍋爐配置技術性能良好燃燒器,采用了燃燒自動比例調節,給水自動調節,程序啟停,全自動運行等技術,并具有高低水位報警和極低水位、超高汽壓、熄火等自動保護功能。該型鍋爐具有結構緊湊、安全可靠、操作簡便、安裝迅速、污染少、噪音低、效率高等特點。
二、產品出廠簡況:
該鍋爐為整裝出廠。燃燒機、自動控制臺、水泵、閥門、儀表、煙風道接管等,按圖紙配套出廠或按合同規定出廠。按出廠技術文件清單提供隨機技術文件兩份。
三.控制系統說明:
該燃氣鍋爐,采用技術性能良好的全自動燃燒器作為主要燃燒設備,該燃燒器的燃燒程序由較的燃燒程序控制器控制,能實現鍋爐正常燃燒所必需的各種功能,能在正常狀態、事故狀態及非常情況下,自動實施保護性停爐,配以相應的水位控制器、壓力調節器,實現高低水位指示、超壓指示、調節,保證水位在正常范圍內波動,蒸汽壓力在允許壓力波動范圍內,在水位極低,超壓時實現保護性停止指示。
1.基本操作:
接通電源,按“啟動”鍵,控制器打開,蜂鳴器聲響,數碼顯示窗顯示蒸汽壓力。
按“啟動”鍵,運行指示燈亮,控制器按所選控制要求進行工作
按“停止”鍵,運行指示燈熄滅,控制器停止運行。
2.設定操作:
按“設定”鍵,設定指示燈亮,指示進入設定狀態,同時設定值指示燈亮,按“+”、“-”鍵可進行修改。
⑴現在時間:
當前時間,使用24小時制,此項設置修改時立即生效。
啟動時間:當現在時間達到啟動時間時鍋爐進入運行狀態。
停止時間當現在時間達到停止時間時鍋爐停止運行。
3.主要控制參數:
⑴.壓力控制:
①壓力調節器調整為0.71MPa.
②壓力調節器調整為0.72MPa.
⑵.水位控制:
①水位控制器SZB-IV(電極式水位報警器)
a.正常水位上+30mm時,水泵控制開關觸點斷開,水泵停止工作。
b.正常水位下-30mm時,水泵控制開關觸點接觸,水泵開始工作。
c.正常水位上+50mm時,組電磁鐵高水位觸點結合輸出極高水位報警信號。
d.正常水位下-50mm時,第二組電磁鐵低水位觸點結合輸出極低水位報警信號。
⑶.點火控制:
燃燒程序控制器提供一組獨立的啟??刂朴|點??膳渲聘鞣N燃燒器,啟??刂评^電器回路串有一個10A的保險絲,啟??刂评^電器可接燃燒器的啟??刂贫?,也可直接控制燃燒器的電源。
⑷排煙溫度控制
① 熱電偶測量范圍調整為160~250℃。
4.報警信號狀況:
①正常水位上+50mm時,有黃色指示燈亮,指示高水位狀態。
②正常水位下-50mm時,有紅色指示燈亮,并有電鈴聲響指示低水位報警,并開始實施水泵啟動程序。
③正常壓力0.7MPa以上時,有紅色指示燈亮,指示超過0.71MPa壓力并實施一級(小火)火力狀態,
④壓力超過0.72MPa時,輸出電鈴聲響報警,切斷燃燒器的電源,并實施緊急停爐。
⑤當燃燒器的工作因各種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時,輸出失靈報警,紅色指示燈亮,并有電鈴聲響。
⑥當排煙溫度高于250℃時,有藍色指示燈亮,伴有電鈴聲響,指示排煙溫度超過允許值,應立即采取措施,使排煙溫度降低到允許值。
5.指示狀態:
①當水泵工作運行時、處于自動狀態時“自動”信號燈亮,處于手動狀態時“手動”信號燈亮,用綠色指示燈指示。
②高水位,大火燃燒,小火燃燒等狀態用黃色指示燈指示。
③低水位、極低水位,超壓、燃燒器失靈等狀態用紅色指示燈指示。
④超溫用藍色指示燈指示。
6.系統控制原理:
①.合上電源開關后,點擊水泵控制開關開啟位置,進行鍋爐給水上升到正常位置后,點擊燃燒器電源開關后,點擊起動按鈕,控制系統電源接通,燃燒器進入工作狀態,按照程序控制器的動作程序,行小火燃燒再進入大火燃燒狀態,到此鍋爐進入正常運行階段。
②.當水位升到高水位時輸出高水位報警信號指示燈亮,伴有電鈴聲響,并實現保護停爐切斷控制器電源。
當水位上升到+30mm時水泵停止運行,當水位降到-30mmm時水泵自動重新起動,
當水位降到±50mm時,輸出極高、極低水位報警信號指示燈亮,伴有電鈴聲響,并實施保護停爐切斷控制器電源。
③、當壓力升到0.72MPa時超壓信號,發出電鈴聲響, 報警并切斷控制系統的電源實現緊急停爐。
當壓力超過調節壓力的上限時,控制器輸出小火信號關閉大火氣閥,打開小火氣閥以小火燃燒。
當壓力降到調節壓力的下限以下時,控制器輸出大火信號打開大火氣閥,以大火燃燒。
④、當出現燃燒器失靈故障后,燃燒控制器自動關閉氣閥停止燃燒。
⑤當排煙溫度高于250℃時,有藍色指示燈亮,伴有電鈴聲響,并實施保護停爐切斷控制器電源。
7.報警保護:
控制器開啟后既不斷的對壓力傳感器、水位電源、自身電路進行檢測,發現問題立即報警并停爐保護,控制器自動顯示故障點,機內發出報警聲響。
8.當排煙溫度高于250℃時,應立即按要求停爐,對爐膛內壁附粘的可燃物進行清除;同時對送風量進行合理的調節。
鍋爐的安裝說明:
四.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當鍋爐運到使用現場后,為了保證能迅速運行,安裝前必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確定安裝公司,核實資質證明。組織及人員配備:
鍋爐安裝單位必須有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符合安裝范圍的鍋爐安裝資格證書,負責與當地鍋爐監督機構取得聯系,填寫安裝告知書,并接受當地鍋爐檢驗檢測單位的安裝監檢。安裝完工后,安裝單位和當地鍋爐監督機構共同進行安裝質量驗收。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鍋爐使用登記入戶手續。鍋爐使用單位應有專人負責鍋爐安裝工作,鍋爐安裝時需有司爐參加,并配有管工、鉗工、起重工、冷作工、電焊工及輔助工。
2.安裝質量要求:
①.鍋爐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并符合GB50273-1998《工業鍋爐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
②.鍋爐及其附屬設備和熱力管道的保溫應符合GB4272的要求。
3.確定安裝地點:
⑴.安裝地點能接近用汽地點,減少管路散熱損失。
⑵.給水和排水方便。
⑶.燃料存放與運輸方便安全。
⑷.鍋爐在安裝運輸時通暢。
⑸.鍋爐房的布置應符合《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八章鍋爐房的規定,光線充足,通風良好,地面不應積水,為保證鍋爐運行操作和檢修方便,爐前空余2-3米,爐后空余2.5-3米,左側空余不小于1米,右側空余地不小于3米。
4.地基準備:
⑴.鍋爐運到后,按出廠裝箱清單,對零部件進行清點,根據鍋爐安裝圖,復核設備的完整性,檢查鍋爐大件在運輸過程中是否有損壞變形等情況。
⑵.LSS型鍋爐大件在卸車時,鋼絲繩應鉤在吊環上,不可損壞鍋爐大件的任何部分。
⑶.鍋爐大件如需起吊,其起重設備能力不小于5噸,可在爐頂的二個支耳進行起吊,切勿任意在其它位置上起吊。
五.鍋爐大件安裝:
⑴、鍋爐本體、輔機、附件包裝箱、儀表包裝箱請按廠方指定的吊裝位置進行吊裝。如在任意位置掛鉤吊裝損壞應有用戶負責。
⑵、載重車輛、起吊設備、綁扎所需的鋼絲繩、等都須有足夠的載重能力,并應符合技術規范。
⑶、在起吊前按技術規范中標注的大小尺寸及大件重量選用起吊設備,并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1.鍋爐主機安裝:
⑴.鍋爐基礎的確定應根據當地土質,廠家提供的基礎圖由土建部門重新設計。
⑵、鍋爐基礎達到強度后,應按鍋爐圖紙進行檢查及驗收,并化出鍋爐整體的三條基準線:
a、縱向基準線—鍋筒中心。
b、橫向基準線—前面板位置線或面板位置線。
c、標高基準線—可以在基礎四周選有關的若干地點分別作標記,各標記間的相應偏移不應超過1mm。
⑶、鍋爐主機搬運到安裝地點后,應先校核鍋爐中心線,是否與基地上劃出的中心線相符合;水位表的正常水位是否水平;
2.輔機安裝:
⑴、給水泵的安裝,安裝前應按照供貨清單進行開箱檢查,當確認實物與供貨清單相符且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安裝后檢查有無卡住、漏風等缺點。接通電源試車,檢查電機轉向是否正常,有無摩擦振動現象、電機溫度是否正常。
⑵、燃燒機的安裝,安裝前應按照供貨清單進行開箱檢查,當確認實物與供貨清單相符且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
a、燃燒機在安裝前,應以軟質保溫材料(如石棉帶)填塞、包裹燃燒筒與沖天管間的間隙;
b、把燃燒器噴口伸入爐膛,加熱隔墊把連接法蘭用螺栓安裝牢固;
c、按燃燒機配備的接線圖連接電源線路。燃燒器必須有可靠的安全地線;
d、燃燒器的保養、故障及排除方法、詳細安裝調試注意事項請參閱相應的產品說明書。
⑶、聯接的煙風道,如果與設計圖樣不一致,長度、彎頭、截面積變化較大時,應重新設計煙風阻力,校對鼓、引風機的流量、壓頭,滿足鍋爐的實際需要。
六.煙囪的安裝:
⑴、煙囪安裝時法蘭間應墊嵌石棉繩,并用吊垂線的辦法檢查煙囪的垂直度。如有偏差可在法蘭連接處墊平校正。
⑵、拉線(鋼絲繩)用法蘭螺栓拉緊,注意三根鋼絲繩的松緊程度應大致相同。
⑶、根據環境和當地部門的要求,可以縮短或增加煙囪的高度。
七.電控柜的安裝:
電控柜是鍋爐上燃燒機、水泵、水位報警器等的開關按鈕,全部接通電源后,箱殼應保護性接地。
電控柜應裝在鍋爐前方,緊靠墻壁,以利于監察鍋爐上各個儀表,并操作方便。
八.管道、儀表閥門及附件的安裝:
按照管道儀表閥門圖紙進行安裝,給水泵固定在適當的位置,接通電源后試運行。
1.安全閥:
安全閥應在鍋爐水壓試驗完成后安裝,應在初次升火時進行安全閥工作壓力的調整。
按照勞動總局“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143條表7-2規定的壓力進行調整。
①.安全閥調整辦法:
拆去開口銷,除去頂蓋,擰松六角鎖緊螺母,然后擰動調節螺桿,使彈簧放松或擰緊,來達到安全閥要求的排汽壓力。調整后擰緊鎖緊螺母,再將其余零件裝妥。
②.該鍋爐布置了一只安全閥,安全閥的整定壓力(詳見表2)
此型號鍋爐安全閥的整定壓力為0.73MPa。
表2
額定蒸汽壓力MPa |
安全閥的整定壓力 |
≤0.8 |
工作壓力+0.03MPa |
工作壓力+0.05MPa |
當安全閥達到規定的整定壓力后應進行鉛封,除非安全閥進行校驗時,其它任何時候不允許私自拆卸鉛封。
③.在調整安全閥時,鍋筒內之水位應較平常水位略低,并預備在安全閥開啟后能隨時進水。
④.切勿敲擊安全閥上的任何部分,開啟安全閥只能用閥上的控制桿。
⑤.在安全閥未調整前鍋爐禁止使用。
應經常注意安全閥的作用是否正常。因水蒸汽的作用,為了防止安全閥的閥盤和閥座粘住,應定期作排氣實驗,每隔2-4星期應做一次,以校驗安全閥的啟閉作用。安全閥宜在水壓試驗后安裝。安全閥應接裝排汽管,將汽導向鍋爐房安全處。安全閥應鉛直安裝。導向管上不允許安裝閥門。
在用鍋爐的安全閥每年至少校檢一次。
2、壓力表:
壓力表彎管每班沖洗一次,檢查壓力表是否正常如發現壓力表損壞,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為保證壓力表正確性,選用的壓力表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其檢驗和維護應符合計量部門的規定,壓力表裝用前應進行校驗并注明下次的校驗日期,壓力表的刻度盤上應劃紅線指示,壓力表校驗后應封印,壓力表精度不小于2.5級。
壓力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嚴禁使用:
(1).有限止釘的壓力表,在無壓時,指針轉動后不能回到限止釘處;沒有限止釘的壓力表,在無壓時,指針離零位的數值超過壓力表規定允許誤差。
(2).玻璃面破碎或表盤刻度不清。
(3).封印損壞或超過檢驗期限。
(4).表面泄漏或指針跳動。
3.水位表:
⑴.水位表與鍋筒正常水位線標高偏差為±2mm。應準確標明安全水位、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標記。水位表應有放水閥門(或放水旋塞)和接到安全地點的放水管。水位表下部泄水管,必須接入安全之處,水位表考克旋轉要靈活,不得漏水,水位表處必須安裝照明設備,便于觀察。置應按圖對接:
⑶.水位控制器的法蘭蓋上打有1.2.3.4字樣,
⑵.給水系統的水位控制器是一種電極式的自控裝
其中1處為高水位+50毫米,2處為高水位+30毫米。3處為低水位-30毫米,4處為低水位-50毫米。
⑷.要求按電器控制圖線路中所表示1.2.3.4的線頭分別對接。
4.排污管接至排污箱或其它安全之處,管道應予以固定,防止排污時移位或發生反擊燙傷等事故。
5.在總汽閥管道上至少有一個彎頭,否則,應加裝膨脹節,管道處壁應予保溫。
6.燃料管路安裝要求
①、鍋爐燃燒器上備有留有“進氣”閥管接口,只要將鍋爐房中相應供氣管接上即可。
7.對熱電偶溫度計的安裝使用要求:
①、熱電偶的安裝地點應便于工作,不受碰撞、振動等影響。
②、熱電偶必須安裝在被測介質的中間,并盡可能使其與被測介質的流動方向成45°斜角。深度不小于150mm。測量爐膛溫度時,一般應垂直插入。若垂直插入有困難時,也可水平安裝,但插入爐膛內的長度不宜大于500mm,否則必須加以支撐。
③、熱電偶安裝后,其插入孔應用泥灰塞緊,以免外部冷空氣侵入后影響測量精度。用陶瓷保護的熱電偶應緩慢插入被測介質,以免因溫度突變使保護管破裂。
④、熱電偶自由端溫度的變化,對測量結果影響很大,必須經常校正或保持自由端溫度恒定。
九.鍋爐安裝檢查驗收:
鍋爐全部安裝完畢后,應對鍋爐及附屬設備逐項進行仔細的檢查和驗收,使之符合點火運行的要求。全面檢查至少包括下列項目:
1.鍋內檢查:鍋筒內部是否有工具或雜物遺留在爐內。經檢查確認后方可關閉人孔、手孔。
2.鍋外檢查:主要檢查爐膛、煙道內部是否有積存物或堵塞,爐膛內耐火部分是否完好,有無裂縫、脫落現象。保溫層是否完好,所有煙道密封是否嚴密。
3.其他檢查:
檢查上水系統(包括水處理、鍋爐給水泵)所有的管道、閥門。
檢查排污系統所有的管道、閥門。
檢查供汽系統所有的管道、閥門及保溫層。
檢查操作室內的電控儀表及保護裝置。
十.水壓試驗:
鍋爐管道儀表閥門安裝檢查和鍋內檢查完畢后,關閉手孔,然后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207條的規定進行水壓試驗。
鍋爐額定蒸汽壓力為0.7MPa,水壓試驗壓力為1.05MPa。
十一.烘爐和煮爐:
鍋爐各零部件安裝完畢,經檢驗和試運轉后,證實各部件具備安全工作的條件,即可開始烘爐與煮爐。
1.烘爐:
烘爐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鍋爐及其水處理、汽水、排污、輸送燃料、照明等系統均已安裝完畢和水壓試驗合格。
②.防腐和保溫結束,并經漏風試驗合格。
③.鍋爐的水位表、壓力表、測溫儀表等烘爐用熱工和電氣儀表均應安裝和試驗完畢。
④.鍋爐給水應符合GB1576-2001《工業鍋爐水質》的有關規定。
⑤.管道、煙道、閥門均應標明介質流向、開啟方向和開啟高度。
2.烘爐方法及注意事項:
1.關閉下部手孔,主汽閥以及水位表泄水旋塞,開啟安全閥,讓鍋爐內空氣和蒸汽向外排出。
2.將已處理好的水注入鍋爐內,進水溫度一般不高于40℃,讓鍋爐水位升至水位表2/3之處,關閉給水閥門,待爐內水位穩定后,觀察水位有否降低,并檢查鍋爐的手孔蓋、法蘭接觸面及排污閥等是否有漏水現象,如有漏水應擰緊螺栓。
3. 點擊燃燒器電源開關后,點擊起動按鈕,控制系統電源接通,燃燒器進入工作狀態,按照程序控制器的動作程序,行小火燃燒狀態,鍋內應經常保持不起壓力,如壓力升高到底0.1兆帕(1個大氣壓)以上,應立即將排汽閥開大放汽,水位下降應立即進水。
4.溫度不宜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因受熱不同而產生過大的熱應力,影響鍋爐壽命,在整個烘爐過程中,火焰不應時斷時續,溫度必須緩慢升高,盡量減少各部分溫差,膨脹均勻,以免耐火材料烘干后失去嚴密性。
5.烘爐時,應注意升溫速度不易過快,盡量做到升溫均勻,防止升溫速度過快使爐內耐火材料部分開裂、變形。不按規定的方法烘爐,會使耐火材料部分開裂、變形、塌落,影響鍋爐安全運行。
2.煮爐
鍋爐各零部件安裝完經檢查和試運轉后,證實具備各部件安全啟動條件后即可開始煮爐。
1.煮爐時鍋爐內需加入適當的藥品,使爐水成為堿性爐水,去掉油垢等污物。
2.煮爐所用上述藥應配成濃度為20%的均勻溶液,不得將固體藥物直接加入鍋爐。
3.關閉各部管座及水位表泄水閥,打開手孔,把配好的藥物溶液一次倒入鍋筒內,然后關閉手孔,開啟安全閥;讓爐內空氣和水蒸汽有向外排出的通道。
4.將已處理的水注入鍋爐內,進水溫度一般不高于40℃,鍋筒內水位應到水位表的2/3處,關閉給水閥門,待爐內水位穩定后,觀察水位有否降低,并檢查鍋爐的手孔蓋、法蘭接合面及排污閥等是否有漏水現象,如有漏水應擰緊螺栓。
5.點擊燃燒器電源開關后,點擊起動按鈕,控制系統電源接通,燃燒器進入工作狀態,按照程序控制器的動作程序,鍋內應經常保持不起壓力,如壓力升高到底0.1兆帕(1個大氣壓)以上,應立即將排汽閥開大放汽,水位下降應立即進水。
7.鍋爐壓力逐漸升高至0.2兆帕(2個大氣壓)以下,水溫低于70℃后,開啟排污閥,將污水全部放出。
⑴.煮爐的目的是在鍋爐內加入NaOH和Na3Po4.12H2O進行化學處理,采用緘性煮爐,把鍋內油污、鐵銹除去,以保證鍋爐受熱均勻,運行正常。
⑵.煮爐時的加藥量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藥品名稱 |
加藥量Kg/m3水 |
|
鐵銹較薄 |
鐵銹較厚 |
|
氫氧化鈉(NaOH) |
2~3 |
2~3 |
磷酸三鈉(Na3PO4) |
2~3 |
2~3 |
藥品按100%純度計算。無磷酸三鈉時,可用碳酸氫鈉代替,數量為磷酸三鈉的1.5倍。
⑶.可單獨使用碳酸鈉煮爐,其數量為6Kg/m3水。
⑷.加藥時,應在爐內無水的情況下進行。
煮爐末期應使鍋爐壓力保持在工作壓力的75%左右,煮爐時間一般為2-3天。
⑸.煮爐期間,定期取爐水化驗分析,爐水緘度不應低于45mo1/L,否則應補充加藥。
⑹.煮爐完畢,應清理鍋筒集箱內的沉淀物,沖洗鍋爐內部和與藥液接觸過的閥門,檢查排污有無堵塞。
⑺.煮爐后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鍋筒、集箱內壁應無油污。
②.擦去附著物后金屬表面應無銹斑。
煮爐工作應可在烘爐后期同時進行。
煮爐不符合要求,會使蒸汽品質惡化,產生汽水共騰,腐蝕管件、集箱等部件,危害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影響鍋爐使用壽命。
8.待鍋爐冷卻后,開啟手孔蓋,用清水清洗鍋爐內部,并進行檢查,如發現仍有油污時,應按上述辦法再進行煮爐,直至鍋爐內部沒有油污為止。
十二.升火:
1.鍋爐在升火前應進行全面檢查(包括有關附件管道)關閉排污閥,打開壓力表旋塞讓鍋爐內空氣可以排出。
2.將已處理的水緩緩注入鍋爐內,進水溫度一般不高于40℃,當水位達到水位表位置時關閉給水閥,待水位穩定后,觀察水位有否降低,然后補充到正常水位。
3.升火時,爐膛負壓維持在0.1-0.2兆帕,使燃燒逐漸正常。
4.升火時溫度增加不宜太快,避免各部分因受熱不均而產生過大的熱應力,影響鍋爐壽命,初次升火從冷爐到蒸汽壓力升至工作壓力的時間以3-4小時為宜,以后升火時除有特殊情況需急用氣外,冷爐不短于2小時,熱爐不少于1小時。
5.升火后應隨時注意鍋內水位,因為加熱后水位線上升,如超過水位線時應排污。
6.當開啟的一只安全閥內冒出蒸汽時,即應關閉安全閥,并沖洗壓力表、彎管和水位表,當蒸氣壓升到0.2-0.3兆帕時,檢查手孔蓋以及排污閥是否滲漏,如有滲漏現象擰緊螺栓。
7.當鍋內氣壓逐漸升高時,應注意鍋爐各部件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
十三.供汽:
當鍋內氣壓接近工作壓力,準備向外供汽,供汽前鍋內水位不宜超過正常水位,供汽時爐內燃燒穩定。
供汽時應將總汽閥緩緩開啟,讓微量蒸汽進行暖管,同時將管路上的泄水閥開啟,泄出冷凝水,暖管時間根據管道長度、直徑、蒸汽溫度等情況決定,一般不少于10分鐘,暖管時應注意管道的膨脹和管道支架的情況,如發現有不正常的情況應立即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待管路已熱,管路上冷凝水逐步減少后,方可全開總汽閥。開啟時應緩慢進行,同時注意鍋爐各部件有否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偲y安全開啟后,應將總汽閥手輪退還半圈,以防熱脹后不能轉動等缺點,鍋爐供汽后應再一次檢驗附屬零件、閥門、儀表有無漏汽情況,工作是否正常,為了防止吊水(蒸汽帶水)在任何情況下勿使水位超過水位計玻璃板,同時總汽閥全開后,為防止熱賬冷縮應回關1圈,在燃燒穩定情況下即可達到額定出力。
十四.正常運行:
鍋爐正常運行時要求做到,鍋爐內水位正常,蒸汽壓力穩定,保持鍋爐房內的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強對各機械設備和儀表的觀察,確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發生,司爐工應定期總結工作經驗,不斷提高運行水平。
1.給水要求:鍋爐給水需進行處理,給水總硬度≤0.03mmol/L。
2.鍋內水位:
經常注意鍋內水位變化,使其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的范圍內,不得高于或低于水位,水位表內的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動現象,如水面靜止不動,則水位表內可能有堵塞現象,應立即進行沖洗。
3.水位表:
水位表與鍋筒正常水位線標高偏差為±2mm。應準確標明安全水位、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標記。
每班至少沖洗水位表一次,使水位表玻璃保持經常清潔,確保水位清晰正確,如發現玻璃墊圈漏水應上緊填料。如玻璃模糊不清或水位看不明確,雖經沖洗仍沒有效果時,應予更換,每臺鍋爐裝有二個水位表,若其中一個發現損壞,應立即進行修理,如二個同時損壞,應立即臨時停爐,直至兩個水位表恢復正常后方可運行。
4.給水設備:
⑴.所有給水泵是否正常,應在交接班時開車檢查,如有故障立即進行修理。
⑵.鍋爐給水盡可能采取連續進水,控制水泵出口閥門細水常流現象。
5.蒸汽壓力:
經常注意壓力變化,盡量保持鍋爐內壓力穩定,勿時汽壓超過許可工作壓力。
6.壓力表:
壓力表彎管每班中沖洗一次,觀察壓力表是否正常,如發現壓力表損壞,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壓力表的校驗和維護應符合計量部門的規定。
7.安全閥:
注意安全閥的啟閉是否正常,為了防止安全閥的閥盤和閥座粘住,應定期拉動安全閥提升手柄,做排汽試驗,每隔2-4星期應升高一個氣壓,做排汽試驗以效驗安全閥。
8.排污閥:(每班排污一次)
9.正常操作:
⑴ .運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件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運行。
10.鍋爐房內清潔
⑴.鍋爐房應保證整潔,鍋爐房里不應堆放其他雜物。
⑵.注意室內照明,水位表,壓力表應使司爐工清楚觀察,經常巡視鍋爐周圍,檢查鍋爐及附屬零件是否正常。
⑶.調速箱及鏈輪軸承導軌處保持清潔,防止煤屑堆積滲入機件內部影響正常工作。
11.交接班:
為了保證每班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司爐工在交接班時,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⑴.接班的司爐工,要在規定的時間前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
⑵.交班的司爐工要做到:
①.鍋爐蒸汽壓力和水位正常。爐膛內燃燒穩定。
②.各機械設備運轉正常。
③.鍋爐各附件(包括管道、閥門、儀表)安全靈敏可靠。
④.鍋爐房清潔整齊,燈光明亮,
⑤.交接班雙方要做到交得徹底,接的認真,同時將交接班中的情況和問題記入運行記錄薄。
十五.水質要求:
鍋爐的給水原則上采用鍋外化學處理,當條件不許可時允許采用鍋內加藥處理。鍋內加藥處理時必須對鍋爐的結垢、腐蝕和水質進行監督。鍋爐水質要求應符合GB1576-2001《工業鍋爐水質》的有關規定。水質標準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