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用燃氣熱水鍋爐的過程中,需要考慮的主要控制參數有很多,包括了熱功率,鍋爐設計熱效率,供、回水溫度,額定工作壓力,燃料種類等,需保證這些參數都設定在規定的范圍內。
由于燃氣熱水鍋爐是一種典型的壓力容器,因此它的設置還將受到《熱水鍋爐技術監察規程》的限制,所以在選用的時候還要考慮建筑用地、容量、壓力等客觀條件。以其工作壓力來說,應能保證系統在高溫下運行時,系統內的任何點均不汽化。
如果遇到供熱范圍大、距離遠、供應高溫水的系統,盡量選擇承壓燃氣熱水鍋爐,效果才會更好。燃氣熱水鍋爐承壓能力應結合供熱系統確定,對于一次水直供高層、超高層建筑的系統,必須考慮管網靜壓大和循環水管道運行時壓力高的問題,選用承壓能力足夠大的鍋爐。
選用燃氣熱水鍋爐時,應要求制造廠提供水阻力特性,建議優先選擇名義工況流量通過鍋爐的水阻力≤0.08MPa的產品,能夠為實際工況提供良好的熱源。
還有一點要記住,就是承壓熱水鍋爐給水應進行鍋外水處理,尤其是對于額定功率小于等于4.2MW非管架式承壓熱水鍋爐,可采用鍋內加藥處理,但必須對鍋爐的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督,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